关于食品等生产领域监管职能调整的公告
文章发布日期:2013-12-31
来源:
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
2013-12-31
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
清远市人民政府决定,自2014年1月1日起,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职责,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自2014年1月1日起,我局不再办理下列事项:
1、食品生产许可申请;
2、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化妆品、牙膏等产品的相关投诉、举报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申诉、信访、行政复议申请、业务咨询;
3、涉及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化妆品、牙膏等产品的其他事项。
特此公告。
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2013年12月31日